关于面向公司内部选聘2名纪检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择优。
二、选聘人员范围
公司内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公司纪检工作岗:2人,主要从事纪检办公室综合事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协助推进执纪审查调查及审理工作。
四、公开选聘条件
(一)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协调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二)限制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现所在部门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国家征信系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宜
1.内部职工如有意愿者,可直接将个人简历投递至53414529@qq.com;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相关人员至川核地质大厦2402纪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晓华13540891792。
2.根据选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职手续。
3.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未尽事宜由公司纪检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