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意见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7.5%以上。
《意见》从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建设组织模式、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科技设计引领、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等方面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要求。
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清理和精简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行决定发包方式;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异地评标,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成都、绵阳、泸州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对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集约化咨询服务;政府投资的项目特别是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各类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意见》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加大对封闭式管理园区和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上,《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擅自设立和收取法定以外的保证金和费用;强化合同对工程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提倡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
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创优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