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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勘察设计与科技监管工作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勘察设计与科技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做大做强建筑业”这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及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灵魂和龙头作用,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优质科技服务和强力技术支撑。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努力提升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和科技含量,做大做强勘察设计企业。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升城市设计水平,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勘察设计技术保障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决纠正和防止贪大媚洋求怪的建筑乱象发生,加强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创优,为人民提供舒适宜居的建筑。主要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和改进建筑设计招投标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处室内一道协调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全面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引导建筑设计发展方向,规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比选要重视方案的文化内涵和质量水平,不得选取收费低廉、质量低劣的方案中标,防止贪大媚洋求怪的现象。加强城市设计,全力传承中华文化,尊重历史、尊重自然,扭转“千城一面、千楼一貌”现象,努力让城市建筑更加适用、安全、节能、和谐。

(二)加强建筑方案、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与把关。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建筑方案与初步设计充分体现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要求,要在建筑小区的总图、建筑平面设计上充分体现功能与适用、建筑与环境协调。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规范与规程,建筑住宅小区要控制合理的容积率、绿地率,确保建筑之间的间隙,确保每户和每个房间的自然采光与通风,使绿色建筑在方案及初设中得以体现。坚决刹住照抄照搬、崇洋媚外的建筑发生,严格控制玻璃幕墙的大面积采用,使建筑既要满足使用,也要力求创新和富有文化特色。

(三)充分发挥建筑设计单位与建筑师在城市设计中的作用。各地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应与规划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建筑设计在城市设计中的重要作用。城市设计内容较广,如整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景观风貌城市设计,旧城改造城市设计、街区城市设计、干道城市设计以及重要公共设施(如机场、火车站、大型会展建筑)等,它们都要求建筑与自然、建筑与环境、建筑与文化、建筑与艺术的综合协调,达到人与自然的合谐共处。这些工作需要发挥设计规划人员,特别是建筑师的作用。国内外重要的城市设计也都是知名的建筑师担当的。因此,各地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作用,积极支持建筑设计单位参与城市设计工作。

(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设计。要认真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特别是在历史文化街区、旧城改造及村镇建设中,都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通过加固、改造利用有价值有特色的老建筑,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恢复老城区的功能与活力;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代历史建筑,通过保护利用设计,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

(五)为城市地下管廊、地下空间、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重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远景,结合地形地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大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地下室的建筑规模。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心城区住宅建筑要提高地下停车位数量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鼓励建筑地下空间和地铁、人防等地下空间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同时,勘察设计单位要为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宜居县城建设、“百镇建设行动”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做大做强勘察设计行业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与龙头,对提升城镇化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大做强我省建筑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与厅驻外机构合作,争取驻外机构支持四川在外勘察设计企业的经营活动,协调相关的工作。

(二)主动与外省住建系统联系,力争四川在外勘察设计企业赢得各地的支持。

(三)鼓励勘察设计企业改制升级,力争更多的企业获得综合甲级及甲级勘察设计资质。

(四)鼓励勘察设计单位积极投入“一带一路”建设,鼓励设计单位转型升级,支持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鼓励建筑设计企业向其它行业设计延伸。

(五)积极宣传优秀设计企业,以提高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积极开展建筑论坛与讲座,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交融和升华。

(六)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培训工作,培养更多的优秀建筑师、工程师。

三、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绿色建筑是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的重要抓手,各地都要加大绿色建筑的创建活动。

(一)在城市控制、建筑项目的规划条件为绿色建筑提供良好的必要条件。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约束性指标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

(二)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技术性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建筑方案设计体现绿色建筑要求。

(三)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将我省建筑节能标准由现行的50%提高至65%,拟出台《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技术导则》。

(四)抓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以更换节能门窗为重点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项目同步进行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改造。

(五)抓好峨边、宝兴等15个县城第三批“限粘禁实”试点县工作。大力发展自保温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应用技术,提高自保温系统在建筑墙体保温系统中的应用比例。

(六)促进建材行业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绿色材料评价与标识制度,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及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引导建材产业集聚发展、链式发展和规模化发展。

(七)继续抓好现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确保所有示范市(县)全部完成验收。在攀西等太阳能丰富地区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

(八)积极引导建筑工业化发展。加快建立促进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换性。

四、落实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分工安排,出台《四川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2016-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省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顶层设计及各厅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任务分工,以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

(二)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跨部门、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三)梳理各试点社区的优势项目,重点推进,力争尽快形成标志性成果。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及省智慧社区试点过程管理,不定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试点严格按照任务书中明确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项目建设。

五、加强勘察设计质量与安全和市场监管

(一)加强设计方案和设计成果审查,确保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确保建筑设计的质量与安全的事前把关。

(二)继续贯彻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勘察设计监管经验总结。

(三)加大对勘察设计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惩处违规违法行为。

(四)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不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为省外入川企业在川承揽业务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入川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向社会公示入川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接收社会对企业信息的监督。

六、加强工程抗震管理,提高城乡综合抗震防灾能力

(一)加强新建工程实施阶段各环节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做好今年6月正式实施的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修订颁布后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工作,开展宣传贯彻,确保全省所有地区、所有新建工程均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巩固施工图阶段的抗震设防报审及抗震设防审查专页制度。

(二)突出重点,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项抗震防灾和救灾应对工作。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综合抗灾减灾应急救灾各项工作的督导和监管。

(三)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要严控超限、防范漏审、从严审查,实施对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情况的全程跟踪和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

(四)继续做好康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的勘察设计、抗震设防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配合督促力争出台《四川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

(五)进一步督促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性地震灾区住建系统应急抢险和抗震防灾工作。进一步加大减隔震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